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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2022年就业援助“暖心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22 【大】【中】【小】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206号)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定于8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集中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创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  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228—10

  三、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活动目标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由省民政厅、省残联分别将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库提供给省人社厅;省人社厅负责开展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形成援助对象数据库,市、县也将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数据库。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要以数据库为基础,认真核对数据信息,查漏补缺,逐一了解援助对象就业状况(是否就业、就业类型、是否需要就业援助帮扶),动态跟踪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社局、民政局、残联)  

  (二)收集岗位,及时发送。活动期间,各级人社、民政、残联要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广泛动员企业、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重点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一批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积极开展岗位对接。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收集,向各类市场集中投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并准备一批岗位所需的技能培训项目。针对困难家庭和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针对残疾失业人员鼓励社会责任感强的用人单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针对其他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援助对象,实施托底安置,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社局、民政局、残联)

  (三)一人一策,分类援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政策宣讲, 16-24岁青年,提供1次就业见习机会,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1次创业服务;对技能不足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推荐至少1个合适的培训项目;对就业意愿不强的,至少开展1次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社局、民政局、残联)

  (四)精准推送,政策落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按照“一人一策,分类帮扶”的要求,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向援助对象“点对点”定向推送真实有效的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确保帮扶对象得到帮扶。各县区相关部门都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搭建招聘流动平台,开通“就业大篷车”、设立“就业驿站”,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充分利用河北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积极采取线上招聘的方式组织开展各项专场招聘活动。运用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  

  各级人社、民政、残联要认真梳理援助政策和服务清单,通过“敲门”送礼包,“上门”讲政策等方式,提高援助政策宣传的精准度;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全力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以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社局、民政局、残联)  

  (五)强化保障,务求实效。各级人社、民政、残联要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超出低保标准但仍属于低收入人口或脱贫人口的,可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渐退期。渐退期满后,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社局、民政局、残联)

  (六)加强回访,帮扶到位。各级人社、民政、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可采取上门服务、充分利用网络视频、电话、社区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对援助对象的信息回访、了解现状。使有援助需求的人员及时知晓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申报流程和具体经办机构。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不能及时解决的,要找准存在的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社局、民政局、残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此次活动务实高效,成立由市人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残联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加强配合,协同推进,优先保障就业援助政策和资金需要,统筹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实施,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各县区要加强部门联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合理设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帮扶不断挡、措施不间断、服务不停歇。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人社、民政、残联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聚焦活动开展实效,持续跟踪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有计划进行现场督导,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对所辖区域进行抽查,督促活动办出实效。

  (四)及时总结,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人社、民政、残联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