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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外来人才劳动力接待处简介
海港区外来人才劳动力接待处隶属于海港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位于秦皇岛市火车站出站口西侧,是海港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秩序,避免外来务工人员受到不法中介的欺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特成立此接待处。在这里真诚提醒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求职、务工一定要到政府主办的人才劳动力市场。 外来人才劳动力接待处主要是接待外地来秦务工人员,对其进行求职登记,推荐工作。(附《秦皇岛市海港区外来人才、劳动力管理规定》)
秦皇岛市海港区外来人才、劳动力管理规定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地来秦务工人员的就业秩序,建立一个良好的就业形势,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确保外来劳动力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所有外地来秦务工人员。 三、内容: (1)所有外地来秦务工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有效证件来外来人才劳动力接待处或海港区人才劳动力市场进行登记、备案。 (2)登记、备案后,统一在海港区人才劳动力市场进行审核、体检,审核、体检合格后参加市场组织的培训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就业常识等。 (3)培训之后,外来务工人员须办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印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4)外来务工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工作,根据劳动法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四、此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调整。 附:《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办法 (1)出示相关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复转军人持转业证、退伍证、失业人员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外地来秦务工人员持户口所在地外出务工证明。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2)填写《海港区人才劳动力市场个人求职登记表》。 (3)初中、高中毕业生须参加就业前培训,培训后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办证。 (4)技校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复转军人、就业失业人员,填写《个人求职登记表》,然后办证。 注:海港区内企事业单位不得录用没有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外来务工人员。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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